库尔勒公安筑牢防溺水最严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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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新疆新闻8月31电(覃倩)随着气温逐步升高,群众私自外出戏水、游泳的安全隐患增加,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与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库尔勒市公安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一系列的“防溺水”行动。

民警依托走访入户工作,开展全面访、重点访工作,在走访中对留守儿童进行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及监护人防溺水安全意识,力争做到防溺水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辖区未成年安全防范意识和家长的监督意识,同时,采用“线上”向辖区群众推送防溺水相关知识以及典型案例,拓宽宣传覆盖面,倡导群众主动参与到防溺水事故预防中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看护力度,形成民警监督、家长监管、个人自觉的良好氛围,从根源上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派出所依托“警社企联动”工作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开展“防溺水知识进村组、企业、社区”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防溺水宣传手册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组织成立“上户巡河队”,积极组织开展河道巡逻,巡逻、宣传、劝导三同步,巡查人员深入辖区各河段开展巡河工作,面对面向群众提醒,嘱托广大群众看护好自己的孩子,杜绝私自下河洗澡游泳,注意安全。同时,还向群众传授一些自防自救的知识,使群众掌握溺水后的自救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及时发现制止群众在河道内进行游泳行为,截止目前成功劝阻野泳群众6起,有效降低溺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民警在巡逻期间,发现有一群孩子在渠里游泳,现场没有成年人看护。为防止发生意外,于是,民警立即上前“吼”上岸来,民警并对该河段进行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排查工作,对孩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再次强调了在野泳的危险性。随后,民警联系家长接回小孩,并告知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看管与教育,严禁私自下河或结伴游泳、到河边附近水域玩耍,以防意外发生,该家长向民警承诺会履行好监护职责,提高安全意识。

下一步,库尔勒市公安局将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劝阻在危险水域戏水、游泳等行为,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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