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交通工具携带羚羊角被查?警惕!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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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7月29日,伊宁市公安局破获1起涉嫌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7月25日,伊宁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接到伊犁州机场分局移交线索:“一男子在安检时疑似携带违禁物品。”民警到达现场后,在该男子陈某随身携带的行李中缴获野生羚羊角一对,长度在20cm左右,通体呈暗黄色,具有明显的环棱,环棱上部至尖端表面光滑。

面对民警询问,陈某既无法合理解释羚羊角的由来,又无法提供携带羚羊角制品的有效证明。随后民警依法将陈某传唤至伊宁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进行深入调查。经查,陈某交代其在哈萨克斯坦某市某工厂内上班近期准备回国,7月21日晚,该厂厂长张某找到陈某让其帮忙将两只羊角带回中国,陈某以为是寻常羊角遂答应帮忙携带,7月25日在伊宁机场安检时被工作人员发现。民警将该羚羊角制品送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该涉案羚羊角制品特征为高鼻羚羊角所有,高鼻羚羊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一级。

羚羊角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上市交易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高鼻羚羊更是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陈某的行为已涉嫌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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