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中院:法官耐心调解 促百万元工程款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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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新疆新闻6月15电(赵福 吴东冬)“感谢和田地区中级法院的法官为公司解决了长达多年之久拖欠工程款问题,使公司又能活起来了。”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

6月14日,在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吴东冬的倾情调解下,一起涉案标的高达百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8年,某锦城公司和某金新公司双方需签订工程造价为354.5万元,但在未签订书面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又肢解分包了一项建筑工程。工程竣工后,由于工程存在发包方欠付工程款、未签订书面合同、违法分包、税费约定不明等诸多问题,各方当事人之间纠纷不断,遂诉至一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接受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卷宗,逐一梳理争议焦点,考虑到本案涉及当事人众多、标的额较大,且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施工合同约定不明、账目混乱等诸多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激化各当事人矛盾越加激烈。于是,法官主动靠前,破解难题,在争取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时,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现场核对账目,并积极疏导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认真了解案件起因及双方企业经营情况后,从诉讼可能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诉讼成本等方面引导双方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与双当事人沟通、答疑、释法。最终,在法官的支持下,双方经过4个多小时的协商,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承诺分期支付拖欠250.4万元工程款,现场双方当事人均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这起涉案标的百万元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尘埃落地,各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近年来,和田中院一直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暖企”、“助企”行动,定期对企业进行回访,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涉企执法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服务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和田中院将在办案中绷紧营商环境优化这根弦,用法治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一张“防护网”,让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让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公平,通过法治助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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