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播报】一八八团司法所谱写解纷止争“种子曲”化解矛盾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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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你们送个锦旗,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事,不收费,又出人又出力的,真是太感谢了,没有你们的调解,这个事肯定不会解决的这么快、这么好。”2023年5月22日,在第十师一八八团司法所,申请人北屯市禾家农资经营店的于国强握着调解员郑晓玲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据悉,去年3月申请人于国强将华龙1号南瓜种子销售给6户职工,每罐价格298元,合计8万余元,当时双方约定首付款按照种子销售额的50%收取定金,剩余销售款秋收后一次性付清,申请人当时承诺亩产可达150公斤。后还款期限已至,多次催要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一八八团司法所申请调解。

郑晓玲了解情况后和其他调解员主动联系种子使用的6户职工并分别会见,种子使用者表述去年亩产在120公斤左右,收益远低于期望值,故不愿付剩余种子款,从而产生纠纷。

在调解种子纠纷时,调解员们耐心向种子使用者说明纠纷产生的详细原因、种子使用者拥有的权利、应尽的责任,出示相关资料,并分析由于种子是具有生命的特殊生产资料,从种到收随着气候、土壤肥力、栽培管理、病虫害为害等方面会发生一些变化。坚持依法维护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公开、公正、公平的依法进行调解;使种子使用者心服口服的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最终达成协议一次性付清种子款。

近些年,在辖区内的接二连三地发生种子纠纷,纠纷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涉及到种子方方面面的问题,种子纠纷的复杂性比较突出,加之农业生产季节性比较强、有的作物典型性不强,为了不影响下季作物生产,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出发,协商调解是快速解决种子纠纷的有效方法之一;一八八团司法所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以德、以理、以法服人,有效化解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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