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警民联手救助受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_每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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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库尔勒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管理人员接到民警电话称,一名热心市民在库尔勒市孔雀一号小区附近的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鸟,无法行动,立即送到附近的便民警务站,警务人员立刻请求救助。了解情况后,库尔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查看为一只雀鹰,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将其放入纸箱内,第一时间送往库尔勒市龙山野生动物救助站,交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同时,联系相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经检查发现,这只雀鹰生命体征稳定,但翅膀不能收拢,初步判断应是撞击到不明物体导致翅膀骨折,由于翅膀受伤,已失去飞翔捕食能力。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为其进行检查治疗,痊愈后将放归大自然。

雀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雄鸟上体鼠灰色或暗灰色,头顶、枕和后颈较暗,前额微缀棕色,后颈羽基白色,常显露于外,其余上体自背至尾上覆羽暗灰色,尾上覆羽羽端有时缀有白色;尾羽灰褐色,具灰白色端斑和较宽的黑褐色次端斑耳羽簇长。雀鹰主要以鸟、昆虫和鼠类等为食,也捕鸠鸽类和鹑鸡类等体形稍大的鸟类和野兔、蛇等。

近年来,库尔勒市林草局不断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市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同时,不断变好的生态环境也让野生动物有了更加安全的栖息地。

市林草局野生动植物办公室负责人艾海买江·吾买尔说:“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如果在路边发现或者有野生动物闯入家中,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有可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由于性质特殊,市民不要随意进行救治、圈养,要及时向市林草局、公安等部门报告,以保护自身安全及野生动物的安全。”

今后,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持续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社会风气,普及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群众爱鸟、护鸟意识。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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