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新疆昌吉州网络交易额同比增长16.64% 世界观速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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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茜、通讯员林海明报道)4月20日,记者从昌吉州商务局了解到,一季度,昌吉州实现网络交易额37.34亿元,同比增长16.64%,在新疆网络交易额中占比4.74%,全疆增速、占比均位居第四。

分县市来看,昌吉市、阜康市和奇台县分别实现网络零售额12.44亿元、1.71亿元和0.74亿元,占比分别为75.04%、10.29%和4.49%。

其中,从实物型网络零售方面看,昌吉市、奇台县和玛纳斯县分别实现实物型网络零售额4.62亿元、0.63亿元和0.38亿元,占比分别为67.20%、9.10%和5.60%,位列前三。从服务型网络零售方面看,昌吉市、阜康市和吉木萨尔县分别实现服务型网络零售额7.83亿元、1.33亿元和0.22亿元,占比分别为80.58%、13.68%和2.28%,位列前三。

今年,昌吉州把电子商务作为优化经济结构的有力工具,持续在培育发展乡村新业态、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做好“土特产”文章上发力,落细落实工作举措,织密农村电商扶持政策,助力农副产品网上销售。

一季度,昌吉州举办“2023年网络年货节、新春惠民消费季”等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电商促消费活动,为“2023消费促进年”活动奠定良好开局。全州90%的商贸流通企业开通了线上领券、网上展示销售、视频带货等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模式,“网络购物、网上订餐、在线旅游”等线上消费展现出市场消费新活力。

【编辑:孙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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