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首个“石榴花”妇女儿童检察法律救助中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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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新疆新闻3月14日电 日前,巴州人民检察院、巴州妇联联合在巴州人民检察院举办“石榴花”妇女儿童检察法律救助中心揭牌仪式。
仪式上要求,巴州妇联将充分利用组织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协助开展摸底排查,梳理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情况,提供线索材料移交和救助信息等,同时发挥好各级妇联干部、“石榴花”法律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不断扩大救助覆盖面,推动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专项救助政策惠及更多困难妇女和家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巴州“石榴花”妇女儿童检察法律救助中心旨在加强检察院联动协作,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需要救助的困难妇女儿童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形成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合力。主要救助重点为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包括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等五类困难妇女,以及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和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的妇女,根据实际情况将纳入需要救助范围,协同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帮助其尽快摆脱生活困境。
下一步,巴州妇联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合作,建立健全保护妇女权益工作机制,特别是联合落实最高检察院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健全有关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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