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战告捷,7人落网!库尔勒公安打响反诈法实施“第一枪”

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精心部署,主动作为,迅速出击,连续作战,破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起,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7名,打响了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第一枪”。该案战果丰硕,也是反诈法实施后全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适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处罚的第一起案件。

高薪兼职,速来!


【资料图】

12月7日,李某、陈某、王某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留意到一条“高薪兼职,速来!”的广告,正缺钱的李某等人立刻按照该信息中联系方式,添加了昵称叫“诚聘兼职薪资过万”的招聘人员微信。在聊天过程中,该招聘人员告诉李某等人:“因公司业务剧增,需大量银行卡进行资金操作,流程简单,报酬丰厚……”李某等人听后便将名2张银行卡出借给对方。对方还告诉李某:“如果介绍朋友,还可以赚取一部分高额介绍费”。李某等人立即想到了同样缺钱的陈某、王某等6名好友。

顶风作案,必抓!

12月10日,刑警大队根据线索,发现居住在库尔勒市某小区男子的银行账户在同一时间存在多次转账记录,疑似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查,该账户持有人名是李某,疑似帮助诈骗分子洗钱,涉嫌电信网络诈骗。随即,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争分夺秒开展核查。

12月11日,刑警大队通过对线索深度挖掘,缜密分析,在库尔勒市某小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查,李某交待,其本人提供2张银行卡给不法分子转账,其朋友陈某、王某等6人共计提供10张银行卡进行转账,7人将12张银行卡以每张300元的价格出借给对方,非法获利3600余元。

经过办案民警连续作战,于12月13日晚,将陈某、王某等6人被依次抓获归案。

法律解析

李某、陈某、王某等7人为谋取私利、贪图小利,为犯罪分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触犯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照该条法律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目前,李某、陈某、王某等7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温馨提示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后,请广大群众一定要:

1。深化法律观念,认真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知法、懂法、守法。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3。加强社会责任感,如发现买卖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编辑:张家伟】

关键词: 首战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