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焉耆:百万纠纷获调解 当事双方皆满意


(资料图)

近日,焉耆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逾百万民事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并当庭签署调解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孔某与被告王某、刘某系合伙人,2017年,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某场1160亩的土地经营权,用以种植甘草,土地登记在王某名下。在合伙经营期间,三方出现矛盾,原告提出解散合伙,故在2022年5月10日,原、被告三人经协商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合伙经营期间的债权及土地归被告刘某所有,被告总计向原告支付1780000元,但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因涉案标的较大,焉耆县人民法院法官娜仁仔细阅读案卷,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案件详情,做到心中有数,庭前给原、被告做了调解工作,后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娜仁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觉得这个案件还是可以找出突破点,通过庭前调解时了解到原告孔某同被告王某系连襟关系,故让原、被告的妻子也都参与到调解中。原、被告鉴于案件判决的风险以及考虑亲情的感受等因素,最终在娜仁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签署民事调解书,一起逾百万的合伙合同纠纷案得到妥善化解。

焉耆县人民法院坚持转变审判理念,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开展工作,以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目标,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落实到位,努力取得案件审理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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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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