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临时救助兜住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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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帮助真是及时雨,给我和家庭带来了希望!”6月6日,热合曼(化名)从柯坪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10580元临时救助金,感动得热泪盈眶。
今年61岁的热合曼是柯坪县阿恰勒镇金胡杨社区居民,主要靠打零工维持生活。2022年9月,他在务工时不慎从房顶上摔下,导致头部重伤,先后花费了30余万元进行治疗,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2.5万余元,目前身体还未完全康复,无法外出务工挣钱,让他的生活陷入困境。
柯坪县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得知情况后,及时启动重大困难事项“一事一议”审批程序,经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后,将其确定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决定发放10580元临时救助金,解决其家庭基本生活困难。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基本生活暂时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今年5月,地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了各县(市)临时救助对象的认定、临时救助的方式和标准、申报程序、审核发放等环节。
《通知》明确,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和支出型两类,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采取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和服务转介三种方式,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救助物资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此外,阿克苏地区各县(市)民政局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持续时间等,按照急难型救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支出型救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实行“一事一议”临时救助审批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进行发放。
截至目前,全地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0余万元,发放价值1190余万元的救助物资,受益群众达2万余人。
阿克苏地区民政系统将持续精准认定临时救助对象,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政策,完善和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新的政策规定,发挥好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确保城乡暂时遇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吴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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