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1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阿克苏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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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记者从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今年,地区财政已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51万元。

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全国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补助资金。补助范围主要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等,包括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维修保护以及安防、消防、防雷保护性设施建设等。

根据专项资金分配办法,阿克苏地区所获专项资金项目类型为纳入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总体规划、三年滚动规划或年度计划中的一般项目。全部资金中,1659万元分配至3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用于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和安防工程,其中库车苏巴什佛寺遗址东寺SE2区保护修缮工程829万元、克孜尔尕哈烽燧安防工程191万元、新和县乌什喀特古城安防工程639万元;392万元分配至新和县博物馆,用于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239万元、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153万元。

据了解,今年,新疆财政厅已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700万元,阿克苏地区财政获得2051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36%。专项资金的投入,将进一步促进阿克苏地区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赵霞)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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