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治结核病 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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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4日是第28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努力,终结结核流行。3月22日,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示:学校是学生聚集的场所,学生应增强日常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学习,科学防治结核病,避免肺结核在校园流行。

结核病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由结核分支杆菌侵入人体引起,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包括咳嗽、咳痰2周以上,出现咯血或者血痰,此外,也可能出现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其他症状。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制科主任陈阳贵提示:学校是学生高度集中的场所,师生之间接触频繁,而中小学生一旦免疫力低下,受到结核分支杆菌感染后极易被传染。患有肺结核病的学生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确诊,很容易造成学校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因此要提高学生对结核病的防护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应做到勤洗手、遵守咳嗽礼仪,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衣袖等掩住口鼻。与此同时,学生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饮食,保持愉悦心情,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抵抗力。

陈阳贵提醒家长:要加强学生的日常健康监测,如果家庭内出现人员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者血痰等可疑症状的时候,一定要到肺结核定点医院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陈阳贵同时还提示家长,如果孩子一旦被确诊为肺结核,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不隐瞒。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在定点医院进行规范治疗,完全治愈后方可返回校园上课。

二是规范治疗。结核病的治疗必须遵循“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的十字原则,要在结核病定点医院医生的指导下规律用药,自己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药量,更不能私自停药或间断性服药。结核病规范治疗后,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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