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猎隼“迫降”派出所 民警照料数日放飞大自然


(资料图)

3月20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博州边境管理支队博乐边境管理大队海西边境派出所民警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放归大自然。

事情发生在两周前的早晨,民警在派出所营区工作时,突然有一只“怪鸟”从天而降,在院子里扑腾了几下,便乖巧地窝在原地张着嘴巴,瞪着眼睛。随后,经过民警辨认,确认“赖”在派出所的“怪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

通过检查,民警发现猎隼翅膀有明显伤痕,可能是翅膀受伤导致“迫降”。随后民警与当地兽医对受伤部位进行消毒和包扎,同时准备了水和生肉,并安排专人进行喂养和护理。

直至今日,猎隼伤势恢复,在确保其具备飞行能力和野外放生条件时,最终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猎隼属季候鸟,大型猛禽,以鸟类和小型动物为食,主要生活在内陆草原和丘陵地区,栖息于山区开阔地带、河谷、沙漠和草地。

“我们派出所就在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的旁边,现在博乐到处都是青山绿水,就连国家级保护动物也多了起来,加上这次,今年我们已经救助了4只受伤猎隼。”该所教导员刘盼说。

图1:2023年3月20日,新疆博州,猎隼放飞前,移民管理警察检查猎隼翅膀伤口恢复情况

【编辑:孙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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