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疆焉耆:“四加强”强化信用监管出实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职能作用,积极打造文明诚信的市场氛围,夯实市场诚信建设基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市场主体效益,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促进全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诚信守法氛围。利用节假日、进校园进市场主体等活动加强诚信宣传,大力宣传个人和市场主体信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认识。组织全县大型商超、药店等各类市场主体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诚信宣传标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诚信守法经营氛围。

二是加强改革,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中,深入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申请营业执照设立、住所变更时,市场主体进行“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承诺”,替代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安全性由市场主体负责。改革的落实,切实降低了全县市场主体登记门槛,大幅减轻申请人负担,提升市场准入和创新创业便利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活力。

三是加强公示,筑牢信用监管基础。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积极推动全县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同时,以年报为抓手,大力发动和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公示,及时、真实向公众披露财务、经营信息。市场主体的平均年报率95.5%,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的高效归集公示,筑牢了信用监管基础。

四是加强惩戒,强化信用监管威慑。一方面,发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用,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初步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用好信用修复政策工具,助力市场主体重塑良好信用,赢得更多发展机会。

下一步,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健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的监督检查,督促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市场主体加强信用整改,督查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市场监管方案,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编辑:孙亭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