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微资讯!博湖县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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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下午,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暨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会。

会上,学习了《自治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落实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了建筑施工各项目参建方安全生产责任,重点强调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

博湖县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人说:“建设工程领域质量安全事故的多发频发,究其根源,是以工程建设单位为首的项目建设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履职不到位,建设单位牵头抓总的作用和职能弱化,只有压实建设单位职责,才能有效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在工地复工复产方面,会议解读了开工、复工必须具备的15项条件。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作了通报,要求各项目参建方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会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博湖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了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承诺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各方项目负责人均表示,将对照承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项目安全管理中认真履职尽责,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和分级管控,抓实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对项目各参建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充分运用建筑业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对各方主体进行信用评价。

【编辑:程勇】

关键词: 市政工程 房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