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届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结果出炉哈密市两个村和一个社区光荣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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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民政厅公布了第三届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结果。全疆32个村的村规民约和24个城市社区的居民公约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其中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奥尔达坎尔孜村、五堡镇博斯坦村、伊州区城北街道光明路社区榜上有名。这次推荐评选的这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特色,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激发城乡社会活力,培育城乡发展动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作用。哈密市实施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以来,涌现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伊州区城北街道光明路社区辖区内有5个居民小区、2528户 5305人。以前,辖区各社区普遍存在噪音扰民、车辆乱停乱放、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光明路社区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通过采取党建引领、广泛征求意见、民主协商,制定了共54条的《居民公约》,集中规范了辖区居民在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卫生、移风易俗等方面的行为。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光明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朱永杰告诉记者,新的居民公约实施以来,得到了辖区党员、居民的大力支持。现在,乱丢垃圾的现象也少了,感觉大家的素质都有所提高。“不仅如此,居民公约里还增加了违章建筑、停车摆放、不搞盲目攀比等许多方面新的内容。可以说包含了我们居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简洁明了,大家以遵守公约为荣!此次能够评选为自治区第三届优秀居民公约荣誉,我们感到非常荣幸,同时也会以此次评选为新的起点,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大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

为更好改善人居环境,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伊州区二堡镇奥尔达坎尔孜村结合村情实际,广泛征求村民意见,通过民主协商,形成了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富有特色的居民公约。伊州区二堡镇奥尔达坎尔孜村党总支书记马雁飞介绍说,村规民约作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有效手段,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政府治理方式转变,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群众文明素质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有效的提升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成效。我们村的村规民约,围绕村里群众需求难点问题向村民广泛征求意见,从乡村文明,环境治理,移风易俗等22个方面,通过引导式基地式的治理方式,大大提高了奥尔达坎尔孜村村民自治的作用,提高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愿和能力。那么,本次我们村也很荣幸被评为自治区级的优秀村规民约。我们将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精神动力。

【编辑: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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